首次离婚判决准予离婚后,一般不能再就离婚这件事起诉了。因为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夫妻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而且这种解除是不能逆转的,所以也就没有再次起诉离婚的理由。
但要是对离婚判决里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有意见,那就可以再次起诉。比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想侵占自己财产的情况,就能够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如果出现了法定的情况,像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得了严重疾病,或者因为伤残没办法继续抚养子女,另一方就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另外,离婚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像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能就这些问题另外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