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是能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要是利害关系人遇到情况紧急的状况,不马上申请保全,合法权益就会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可以在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在离婚案子里,如果一方可能会转移、隐藏、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为了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能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过,申请人得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一旦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会马上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要是不依法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法院会解除保全。另外,如果申请有误,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的损失。
常见误区是有人以为申请财产保全不用提供担保,这是不对的。实际操作中,一定要及时提供担保。所以,离婚时为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一定要留意提供担保和后续起诉时间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