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责任还没明确的时候,垫付药费其实不是法律规定必须要做的事。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侵权的人要承担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合理损失,像医疗费这些都包含在内。但在责任划分清楚之前,并没有法律强迫一方一定要先垫付药费。
不过从人道主义和实际情况来说,有时候也可能得垫付。就拿交通事故举例,交强险里有一部分钱能用来先垫付抢救费用。要是伤者情况特别危急,不马上垫付可能会威胁到生命健康,出于救死扶伤的道德要求,也为了避免之后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垫付。但得留好垫付的凭证,像支付记录、收据之类的,等责任明确了,就能用这些凭证去结算和追偿。
要是不选择垫付,也不用担心会因为没垫付而多承担法律责任。之后等责任认定下来了,按照责任的比例进行赔偿就行。所以到底要不要垫付药费,得综合考虑伤者的状况、自己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同时也别忘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