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离婚前把钱转给子女是不是算转移财产,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夫妻两人都知道并且都同意把钱转给子女,这一般不算转移财产,能当作是对子女的一种赠与。毕竟双方都对财产处置达成了一致,这是合法的财产处分行为。比如说,夫妻商量好给孩子存一笔教育基金,把钱转给孩子,这就合情合理。
但要是一方瞒着另一方,偷偷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子女,还想着在离婚的时候让对方少分财产,那这种行为就很可能被认定成转移财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要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干这些事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就算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种行为,也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财产时,一定要坦诚沟通,最好能留下书面协议,明确财产的用途和处置方式。要是发现对方可能有转移财产的迹象,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的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