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开庭得有理由。原告起诉离婚,要在起诉状里写明离婚理由和事实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能证明感情破裂的常见情形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开庭时,双方都要围绕离婚理由陈述、举证和辩论。原告得用证据支持自己的离婚理由,像有家庭暴力情况的,要提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要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也得说明理由和依据。
要是没有合理的离婚理由,法院可能不支持原告的离婚诉求。所以,离婚诉讼开庭时,理由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必要条件,也是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给大家的建议是,起诉离婚前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离婚理由,这样才能增加胜诉的几率。如果不清楚如何收集证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