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人欠你四十万不还,你打算去法院起诉追债,就得了解下要交的案件受理费。这案件受理费属于诉讼费用,收费是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定的。财产类案件,会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对于追讨四十万债务的情况,收费是这么算的:欠款不超过1万的部分,每起案件交50元;超过1万到10万的部分,按2.5%来交,这部分要交2250元;超过10万到20万的部分,按2%交,需交2000元;超过20万到50万的部分,按1.5%交,这部分是3000元。把这些费用加起来,一共是7300元,也就是说,一般起诉追讨四十万债务要向法院交7300元案件受理费。
不过也有省钱办法,要是案件用简易程序审理、最后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那案件受理费能减半。大家起诉前可以多关注这些规定,合理节省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