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涉及写名字的问题挺复杂,得分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房产这类不动产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可以先协商怎么分割,要是协商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法院判决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购房时双方的出资比例、婚姻持续了多长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举个例子,一方婚前付了首付,还把房子登记成双方名字,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法院可能会根据首付是谁付的、婚后还了多少贷款、房子增值了多少等情况,适当照顾出资多的一方,但还是会把房子当作共同财产来分割。
车辆等其他财产写了双方名字,同样按共同财产处理。不过,如果一方能证明这财产是自己婚前买的,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才登记了双方名字,那可以主张按照出资情况来分割。比如能拿出购车的付款凭证等证据就行。
另外,如果写了名字的财产,有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挥霍,甚至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那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要是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