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有规定,如果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里掺杂、掺假,用假的东西冒充真的,拿次的产品充当好的,或者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要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但不满二十万元,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要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了14万,就正好落在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这个区间。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可不是只看销售金额,会综合考虑好多因素。像伪劣产品具体是什么类型,对社会造成了多大危害,犯罪嫌疑人有没有自首、立功这些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还有有没有积极退赃退赔。
要是犯罪嫌疑人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比如自首、立功,或者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就有可能只被判处拘役,还能适用缓刑,也有可能只判处罚金。但要是没有这些从轻、减轻情节,一般就会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量刑,而且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