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属于人格权,侵犯肖像权通常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不存在“5000以上定罪”这种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定侵犯肖像权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有制作、使用和公开的权利,他人使用其肖像得经过许可。其二,以营利或非公益为目的使用肖像。像擅自把他人肖像用于广告宣传、产品包装等商业活动,或者虽非营利但恶意丑化、污损他人肖像等。
要是肖像权被侵犯,权利人能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损失方面,若侵权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赔偿数额可参考其获利情况来定;若没有营利目的,则要综合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方式、影响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并非一定是5000元。
要留意,若在侵犯肖像权时还涉及其他犯罪行为,比如侮辱、诽谤且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刑法,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