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被告住所地通常就是他的户籍所在地。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
不过,有几种特殊情况,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像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都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此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还有特殊的管辖规定。合同纠纷起诉,既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能去合同履行地法院。侵权纠纷起诉,则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而且,当事人还能在书面合同里协议选择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比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