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裁定驳回起诉之后,通常是能够再次起诉的。驳回起诉也就是法院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期间,发现原告的起诉不满足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进而拒绝原告起诉的司法操作。
2、按照相关法律,要是有新的事实和理由,或者原来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因没了,当事人就可以重新起诉。打个比方,因为起诉状内容不完整等程序问题被驳回起诉,当事人把相关内容补充完整后就能再次起诉。又比如,之前因为证据不够被驳回,之后收集到了新的关键证据,同样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3、但要是再次起诉还是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还是会裁定不受理或者驳回起诉。起诉得满足法定条件,像原告得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由受诉法院管辖。所以当事人再次起诉的时候,得保证符合这些起诉条件,这样再次起诉被受理的概率才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