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有不同情况。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
若需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认定书。检验、鉴定期限通常不超三十日,情况复杂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但最长不超六十日。
部分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是遇到交通责任认定相关问题,要留意这些时间节点,及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