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想打官司的一方,也就是原告,得先写好起诉状。在起诉状里写清楚自己和对方的信息,比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自己的要求,像是让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做某件事,并且说明为什么要提出这个要求。同时,要把相关的证据准备好,像离婚协议书,还有能证明对方没按协议办事的证据。准备好这些后,把起诉状和证据交到有权力处理这个案子的法院。一般来说,是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管这个事儿,但要是被告住的地方和他经常生活的地方不一样,就由他经常生活的地方的法院来管。
2、立案受理:法院收到原告交的材料后,会进行检查。要是符合起诉的条件,就会在规定时间内把案子立下来,给原告发个立案通知书,让原告交诉讼费。要是不符合条件,法院就会说不受理这个案子。
3、审理前准备:法院立案后,会在规定时间内把起诉状的副本送给被告,被告要在规定时间内写答辩状。之后,法院会确定开庭的时间,给双方都发传票。
4、开庭审理:双方要按照传票上写的时间和地点去参加庭审。到了法庭,书记员会先看看人都来齐了没,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审判长会核对当事人信息,说明这是个什么案子。之后就进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双方可以拿出证据,对证据发表意见,还能就有争议的地方进行辩论。
5、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的情况进行讨论,然后做出判决。要是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