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赔偿主要有两种,分别是离婚经济补偿和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经济补偿针对的是采用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情况。要是夫妻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归自己,而其中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更多义务,那么在离婚时,这一方就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也应该给予补偿。补偿的数额和方式,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一方对家庭的贡献以及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在一方存在重大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的赔偿。重大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像因家庭暴力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