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为了防止财产被转移或隐匿,有一种办法叫财产保全,也就是冻结财产。财产保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打官司之前做的,叫诉前财产保全;另一种是在打官司过程中做的,叫诉讼财产保全。
要是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得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天内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是过了这个时间还没行动,法院就会把保全措施解除。这就好比你先把东西存起来,但得赶紧处理,不然就存不住了。
财产保全是有时间限制的。冻结银行里的钱或者其他资金,最多只能冻1年;查封、扣押像汽车这类动产,时间不能超过2年;查封房子等不动产,或者冻结其他财产权利,时间不能超过3年。
如果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的人想延长时间,法院会在原来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快到的时候,办理继续保全的手续。不过,继续保全的时间也不能超过前面说的期限。
在离婚案子里,如果一方申请财产保全,还提供了担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采取保全措施,以及保全多久。等案子结束了,财产保全措施一般会根据法院判决的执行情况来解除。所以提醒大家,一定要留意财产保全的期限,要是有必要,就及时申请延长,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该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