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能不能申请撤销借款并追回款项,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出现了法定的可撤销情况,出借人就有机会申请撤销并把钱要回来。按照《民法典》,如果是因为重大误解才借出去钱,比如把借款对象认错了,这种情况下可以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借款行为。要是有人使坏用欺诈手段,像故意编造虚假理由借钱,让出借人在不知情违背本意时借出去钱,或者第三人搞欺诈,而借款方知道这欺诈行为,受欺诈的出借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还有被胁迫借钱的,或者在出借人处于困难、没判断力时,借款行为明显不公平的,受损害的出借人也能申请撤销。
但要是不存在这些法定可撤销的情况,出借人就不能随便撤销借款。要是借款人没按约还钱,出借人可以和借款人商量,找第三方调解,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让借款人把钱还上。
出借人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要是想证明借款能撤销,就收集对应可撤销情形的证据;要是证明借款事实和对方违约,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可以当作证据。然后拿着这些证据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