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大家肯定都想和伴侣好好过日子。但要是一方出现法定过错行为,那另一方的权益就可能受损。《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婚姻过错方的判定有明确规定。
法定的过错行为有这些:一是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却不以夫妻名义;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殴打、捆绑、残害等身体侵害,还有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其实就是持续性的家暴,遗弃则是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履行;另外还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还屡教不改,这得法官根据具体案件判断。
要是想判定对方是过错方,得拿出证据。比如因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就可以提供照片、视频、证人证言;遭遇家庭暴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都是有用的证据;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邻居证言、居委会证明能证实。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认定过错方。一旦认定,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时也可能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