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得先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接下来三十天是离婚冷静期。
在这冷静期里,如果有一方后悔了,不想离了,就可以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等冷静期过了,接下来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要是只有一方去,或者双方都没去申请,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说,不管是一开始申请离婚登记,还是最后领离婚证,都得夫妻两人一起去办,一个人可办不了离婚证。大家要注意,离婚是大事,冷静期就是给双方一个重新考虑的时间,一定要想清楚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