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被告坚决不同意,法院不是简单听被告意见,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法律规定,法院判离的关键是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
原告得拿出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像一方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这明显是对婚姻不忠;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严重伤害了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还屡教不改,对家庭造成极大负面影响;还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情况。要是有这些方面的充分证据,就算被告不想离,法院也可能判离。
要是原告拿不出足够证据,第一次起诉时,法院一般觉得夫妻感情还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判不准离婚。这时,原告如果还想离,得等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满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看双方婚姻状况、之前诉讼情况等。通常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给原告的法律建议是,遇到被告坚决不离,一定要积极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分居的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有了这些证据,离婚诉求得到支持的机会就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