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生育能力能作为变更孩子抚养权时要考虑的因素,但不一定就会让抚养权变更。法律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要遵循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这个原则。当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得了重病,或者因为伤残没办法再继续抚养子女,又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另一方要是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会支持。
2、要是一方没有生育能力,在变更抚养权的官司里,法院会把这个情况考虑进去。毕竟从保护当事人的生育权益、保证子女成长环境稳定等方面来说,没生育能力的一方可能更想也更有劲儿去抚养子女。不过,法院不会只看没生育能力这一个因素就判决变更抚养权。
3、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情况,像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要是子女有一定表达能力,他们的意愿也会被考虑。只有综合判断后,觉得变更抚养权对子女成长更有好处,法院才会同意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所以,没生育能力能当作变更抚养权的一个理由,但能不能成功变更,得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