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夫妻是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能商量着把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还有婚前财产,约定成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不过,这种财产约定得用书面形式来确定。为啥呢?就是为了避免以后要是有了财产纠纷,没有证据来证明当时的约定内容。一旦夫妻签了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那就得按照协议来处理财产问题,这个约定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要是夫妻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其中一方对外欠了债,要是债主知道他们有这个财产约定,那就用欠债一方的个人财产来还钱。这里要注意,主张适用这个条款的夫妻一方,得拿出证据证明债主知道这个约定。
其实,婚内财产约定是法律给夫妻双方的权利。只要这个约定是夫妻双方真心想这么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这样夫妻就能自己安排和处分财产啦,给双方吃了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