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人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家属是能够前往拘留所看望被拘留人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拘留所条例》,拘留所会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但被拘留人也得遵守拘留所关于会见的管理规定。
家属去会见时,得带上有效的身份证件,并且要在规定时间到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会见。要是律师去会见被拘留人,除了有效身份证件,还得带上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而且每次会见的人数、时长等通常会有限制,具体得看当地拘留所的规定。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吸毒人员还涉嫌其他犯罪,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在侦查阶段,除了律师,家属等其他人一般是不能会见的。只有等案件到了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经过办案机关同意,并且得到公安机关批准,家属才可以去会见。
法律建议:家属在去会见前,最好提前联系当地拘留所,了解清楚具体的会见规定和要求,避免白跑一趟。同时,如果遇到吸毒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家属可以尽早委托律师,让律师去会见了解情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