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产生的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得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债,都算共同债务。
要是承揽合同是夫妻双方一起签的,或者一方签了之后另一方也同意了,那这个债务自然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二人一起开了个小作坊,共同和客户签了承揽合同,之后因为这个合同产生的债务,两人都有责任一起还。
要是承揽合同只有夫妻中的一方签了,就得看看这笔债务是不是用在了家庭生活上。要是承揽业务赚的钱用来维持家里日常开支、供孩子上学、给老人养老,就算合同只有一个人签,也得算夫妻共同债务。举个例子,丈夫接了个装修的承揽活儿,赚的钱都用来还房贷、给孩子交学费,那因为这个装修业务产生的债务,妻子也有份。
但要是这个承揽业务完全是一个人在弄,赚的钱也没花在家里,另一方也没掺和,那一般就认定是个人债务。比如妻子自己开了个网店做定制手工品,赚的钱都自己存着,丈夫也没参与经营,那因为这个网店产生的债务,就由妻子自己承担。
在打官司的时候,法官判断是不是共同债务会考虑好多因素。所以大家遇到这种事儿,要留好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啥性质、用在哪儿了,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