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分割遵循按份共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按份额享有所有权。所以离婚分割房产时,通常按双方婚前确定的份额分配。比如双方约定一方占60%份额,另一方占40%份额,就按此比例分割房产价值。
若双方对份额有书面约定,该约定有效,按约定分割。要是没有书面约定,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实际出资比例,也可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并分割。
实际分割方式有几种。一是实物分割,若房产能物理分割且不影响使用价值,可直接分割成不同部分,分别归双方。二是变价分割,把房产出售,双方按份额分配所得价款。三是作价补偿,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按房产价值及对方份额给予相应补偿。
若双方就房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