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财产的主人对自己的财物是有处置权力的。要是父母的财产来源合法,他们完全能自己做主怎么分这些财产,就算不把财产分给女儿,一般也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规定,个人能按规定立遗嘱来处理自己的财产,还能指定人来执行遗嘱。父母既可以在遗嘱里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几个人继承财产,也能把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这就意味着,父母能通过立遗嘱决定财产归谁。
但有一种特殊情况,要是女儿没劳动能力,生活也没其他经济来源,就算父母立了遗嘱,也得给女儿留些必要的遗产。要是女儿觉得自己符合这种情况,可父母没留遗产份额,能先和父母商量。要是商量没用,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给她留下必要的遗产。
要是父母没立遗嘱,那就按法定继承来。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像配偶、其他子女、父母一样,有平等的继承权。要是有其他继承人把财产都占了,不给女儿分,女儿可以先和他们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该有的继承权利。总之,大家要了解这些法律知识,遇到问题用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