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两种情况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第一种是受胁迫结婚。简单来说,就是有人用伤害另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手段,逼着另一方违背自己的意愿结婚。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受胁迫的一方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有时间限制,如果胁迫行为结束了,要在一年之内去法院申请。要是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那就从恢复自由那天起一年内去申请。
第二种是一方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却没如实告诉另一方。像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都属于重大疾病。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时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情况开始算,一年内提出申请。
一旦婚姻被撤销,就相当于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的那些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存在了。两个人同居期间得到的财产,先由双方自己商量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按照照顾没有过错一方的原则来判决。
法律建议:如果发现自己的婚姻符合可撤销的情形,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胁迫的录音、聊天记录,或者对方隐瞒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去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