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得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带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去当初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协议书留存好。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内,要是两人没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过了之后,双方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查看两人是不是真的自愿离婚,有没有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情协商好,都没问题了才会登记,发离婚证。
所以说,领离婚证必须夫妻双方一起去,一个人去是领不到的。很多人可能以为一方去也能办,这其实是个误区。大家一定要注意离婚登记的这些规定和时间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