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案件中的证据往往是一些、财务凭证、会计报表、纳税凭证、银行票据、经济合同、公司管理文件、高级管理人员的指令和签字凭据,这些证据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表达方式、不同的企业内控机制中所表达的意思并不相同,正确认定这些证据的真实意思和效力,对于分析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此罪与彼罪、犯罪动机之有与无非常重要。同一张经济凭证,作这种分析则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作那种分析则属于经济犯罪了,如职务侵占、资金挪用、行贿、受贿、合同诈骗等认定,往往是一种对奖金分配、佣金所得、股利分红、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的错误分析。
那么,经济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如何聘请辩护律师呢?从本人十多年的律师生涯看来,经济犯罪案件当事人最好在侦查阶段就有律师提供帮助,因为对经济凭证的第一解释是来自于被告的供述。犯罪嫌疑人一旦被拘留则失去了人身自由,往往处于极度恐慌之中,在某些刑侦人员的连懵带骗、诱供逼供下无所适从,向刑侦人员所作的供述往往是对经济行为的错误认识,置自己于不利之中。如果刑侦阶段律师迅速到位,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涉嫌罪名的性质、刑期、构成要件和认定办法,犯罪嫌疑人就会获得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辩护能力,犯罪嫌疑人就能较好地配合律师查清案情真相,为庭审中相互配合打下基础。这是从聘请律师的时间上来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