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闹离婚时进行混剪,是否侵权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混剪内容只和夫妻两人有关,并且没有把混剪视频公开,通常不会构成侵权。但要是将其公开传播,那就可能惹上麻烦了。从法律上来说,每个人都有肖像权,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没经过人家同意,不能随便制作、使用、公开人家的肖像。要是公开传播的混剪视频里用了对方的肖像,那很可能就侵犯了肖像权。而且夫妻之间的私密生活细节属于个人隐私,把这些隐私内容混剪后公开,就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要是混剪视频通过剪辑、拼接等手段歪曲事实、诋毁对方名誉,那还会侵犯对方的名誉权。
如果混剪内容涉及到其他人,没经过人家同意就使用人家的肖像、披露隐私等,这肯定是对他人构成侵权了。另外,在混剪过程中,如果用了受版权保护的音乐、视频片段等素材,却没有获得授权,这也会构成著作权侵权。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夫妻闹离婚进行混剪以及传播时,一定要谨慎小心。在使用他人肖像、披露隐私或者使用受版权保护的素材前,要先获得相关人员的同意和授权,这样才能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