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大家很关注的问题。一般来说,抚养费是给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按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就是成年人了,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但现实中有特殊情况。要是子女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靠自己劳动赚钱,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父母就可以不用再给抚养费。这好比孩子通过自己打工,能养活自己,父母就没必要再额外给钱了。
还有一种情况,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还是要给必要的抚养费。这里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还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或者因为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不是自己主观原因导致没办法正常生活的。比如孩子因为生病失去了劳动能力,没办法自己赚钱生活,这时父母就得继续管。
所以,离婚时抚养费一般给到孩子十八周岁,但不能只看年龄。得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看看他们是不是能自己养活自己,是不是还需要父母的经济支持,以此来判断是否要继续支付抚养费。建议父母在离婚协商抚养费问题时,把这些情况都考虑进去,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