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债权人没办法直接去履行别人的离婚协议,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离婚协议是夫妻两人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儿达成的约定,它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作用。要是离婚协议里涉及债务处理,而夫妻中有一方不还欠债权人的钱,并且这个债务满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那债权人就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不积极去行使自己的债权,或者跟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影响到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就能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其他人的权利。举个例子,夫妻离婚协议里约定一方要承担共同债务,可这一方却拖着不还钱,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这一方在离婚协议里对另一方享有的财产权益等权利,以此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得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查和判定债权人是否符合行使代位权的条件。而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自己的到期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