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后就算退还了,量刑也得综合多方面情况来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是把公款挪作个人使用,拿去搞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那就构成挪用公款罪了。
要是在被检察院起诉之前就把挪用的公款还上,法院量刑时会从轻发落。如果犯罪情节本身就比较轻,还可能减轻处罚甚至免予处罚。
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才还钱,但在事情暴露前把本金全还了,也能从轻发落或者免予处罚。要是挪用的公款数额特别巨大,超了三个月,不过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法官也会酌情从轻量刑。
要是挪用公款去搞营利或者非法活动,就算把钱还了,也不能就这么算了。挪用较大数额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法官量刑时会看挪用了多久、赚了多少钱等情况。要是挪用公款干非法勾当,即便钱还了,因为这行为本身就违法,量刑时也会考虑其严重性。
所以,挪用公款退还后怎么量刑,得综合挪用金额、用途、时间,以及还钱时间和金额等情节,由法官依据法律和具体案情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