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自由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这其中既包括结婚自由,也涵盖了离婚自由。也就是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哪怕没有特别的理由,这是法律赋予大家的权利。
但是要清楚,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和法院最终判决离婚是两码事。法院判决离婚有个法定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是一方毫无缘由地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并且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存在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还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些能表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一般法院在第一次诉讼时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也有转机,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这时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就会准予离婚了。
要是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还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这种方式就是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会有一个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建议:如果想离婚,先考虑清楚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要是选择诉讼离婚,要尽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然第一次诉讼可能无法成功离婚。而协议离婚时,要在冷静期内好好思考,确保自己的决定是慎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