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做过现金财产公证的该怎么分割?这得遵循公证内容和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归属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要是在公证里明确这现金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那离婚时它就还是属于提供方,不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但要是婚后这笔现金和夫妻共同财产混在一起了,像把婚前现金存进夫妻共同账户,还有共同的收支往来,就很难分清哪部分是婚前的、哪部分是婚后的。这种情况下,就得双方协商分割了。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资金来源、使用情况等因素来判决。
要是公证里对这笔现金婚后的归属还有其他约定,比如部分或全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按照约定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