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婚姻争议财产时,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来。第一步就是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有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用参与财产分割。而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赚的工资、奖金,还有生产经营的收益等,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双方可以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俩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协商财产怎么分配,达成一致后就按协议来。
要是双方协议不成,那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罚。打个比方,如果一方存在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那无过错方在分财产时就能适当多分一些。
另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要是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还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