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陪嫁物品能不能退还,得看具体情况。陪嫁物品就是女方结婚时带到男方家的财产。
要是陪嫁物品是女方在结婚登记前就拿到的,根据《民法典》,这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要求把这些东西带走,男方得返还。
但要是陪嫁物品是结婚登记之后拿到的,而且女方父母没明确说这东西只给女方一个人,那一般就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就得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不是直接还给女方。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陪嫁物品的性质,要结合具体证据,像购买凭证、赠与协议、付款记录等,以此确定购买时间和资金来源。如果夫妻双方能就陪嫁物品怎么处理商量出一致结果,那就按商量好的来。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