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婚前企业的分割得区分不同情形。要是企业是一方婚前独资的,并且在婚姻期间没拿夫妻共同财产去增资之类的,那这企业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权利分割企业本身。不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企业产生的收益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
要是一方婚前投资了企业,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企业增资了,那么增资部分还有相应的增值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得依法分割。一般会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用协商作价或者评估作价等办法来确定增值部分的价值,然后获得企业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要是夫妻双方婚前就对企业财产有约定,像约定企业婚后收益的分配方式等,那就按约定来处理。
分割的时候,双方可以先自己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情况、双方对企业的贡献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