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离婚判决书对夫妻借款的处理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借款出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关键是要弄清楚这笔借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一起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就得夫妻一起还。一般是两人商量着怎么分担,如果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比如家里买房借的钱,夫妻都知道并且同意,这就是共同债务,离婚时两人都有还钱的责任。
但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且债主也没办法证明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这就是个人债务,得借钱的一方自己还。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去投资,亏了钱欠的债,就属于个人债务。
在离婚打官司时,法院会查看借款的用途、钱的流向,还有有没有夫妻双方的签字或者事后认可等证据,来判断债务的性质。要是判决书已经对夫妻借款做出了判决,双方就得按照判决还钱。要是有一方不还钱,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帮忙把钱要回来。所以大家在处理夫妻借款问题时,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