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子女继承权是有效的,其实大多时候这是无效的。
继承权是法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能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里的人继承遗产,也能把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离婚协议主要是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事,没办法直接设定继承权。
而且,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本身就有法定继承权,不用离婚协议来赋予。
不过,如果夫妻在离婚协议里约定,自己名下财产去世后留给子女,这不是在约定继承权,而是用遗嘱形式处分财产。只要这个约定符合遗嘱的形式和实质要求,像表达了夫妻真实想法、内容合法,形式上符合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规定,那就是有效的。这时子女是按遗嘱继承财产,不是因为离婚协议给了他们继承权。所以大家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避免做无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