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过错方赔偿不一定要另外起诉对方。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提出让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如果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这些重大过错,最终导致婚姻破裂离婚的,无过错方是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要是无过错方是离婚官司的原告,那就得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同时提出赔偿要求。
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情况分两种。一种情况是,被告既不想离婚,也不根据这个法律规定提出赔偿要求,那可以在离婚之后再另外起诉。另一种情况是,被告在一审的时候没提赔偿要求,到二审才提出来,这时候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告诉当事人另外去起诉。不过,如果双方都同意让二审法院一起处理,那二审法院也能一起做出判决。
由此可见,婚姻里无过错方想让过错方赔偿,既可以在离婚官司里一起解决,也可能得另外起诉,具体得看实际的诉讼情况,还有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时间等因素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