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时,涉及父母出资购买房子的分割问题,有多种不同情形需要分别处理。
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买房,并且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按照法律规定,这房子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打个比方,就好像是一方父母提前给自家孩子准备的专属礼物,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来分这个房子。
要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房,产权又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就相当于父母只把房子赠与了自己的孩子,该房子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这一方所有。
当双方父母都出资买了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来说,这个房子可以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比如,男方父母出了六成钱,女方父母出了四成钱,那离婚时就按这个比例来分。不过要是当事人有其他约定,那就按约定来。
要是一方父母出资,产权却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认定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均等分割,也就是双方各占一半。
而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肯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自己协商怎么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就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法律建议:夫妻在购房时,对于父母出资的情况,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和房屋归属,避免日后离婚时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