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结婚后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些财产,一般都归夫妻共同拥有。
2、对于工资这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处理的权利。要是离婚了,共同财产先由夫妻两人商量着处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3、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一起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等共同表示要承担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债务。这种债务得夫妻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自归各自,那就先由夫妻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成,由法院判决。
4、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通常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借的,那就另当别论。这种情况下,债务由借钱的一方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