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里,一般来说见证人不用负法律责任。见证人就像是个“第三方证明人”,他的主要作用是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也就是说,他只是来证明借款合同这事儿确实有,自己并不是借贷关系里的当事人,不会享受借贷关系中的权益,也不用承担相关的义务。
不过有个情况得注意,如果见证人在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时,没说自己是见证人,或者有让人感觉他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那出借人可能就会要求他承担保证责任了。从法律规定来讲,要是有人在借据、收据这些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盖章,却没表明自己是保证人,也不能从其他方面推断他是保证人,那出借人要是让他承担保证责任,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所以,只要见证人能证明自己就是单纯来见证,没想过承担保证责任,就不用承担还款这类责任。
为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见证人在参与民间借贷时,要在相关文件上清楚地注明自己是“见证人”,并且明确表示自己没有承担保证责任的想法。这样心里也踏实,不用担心被无端卷入借贷纠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