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推定效力涵盖事实推定和权利推定。
先说事实推定。一是占有人若以所有的意思占有,会被推定为自主占有。自主占有指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物,在没有相反证据时,法律就认定这种占有为自主占有。二是在占有的状态上,若占有人在前后两个时间点都占有某物,就会被推定在这两个时间点之间持续占有。像某人年初和年末都占有某物,没相反证据,就认为其在这一年持续占有。
再说权利推定。占有人在占有物上行使的权利,会被推定合法享有。即占有人对占有物实施行为,法律就推定其有实施该行为的权利。比如占有人对物使用、收益,法律就推定其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推定不是绝对的,其他人能通过反证推翻。并且,权利推定只适用于占有人消极维护自己的占有。要是占有人以占有为依据积极主张权利,还得进一步证明权利来源。
若遇到占有相关纠纷,当事人要注意收集证据。若想推翻占有推定,需提供充分反证;若要积极主张权利,要准备好证明权利来源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