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下面这些情况能认定为赠予行为。
赠予合同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也表示愿意接受。只要一方清楚地表达了赠予的想法,另一方表示接受,赠予行为就成立了。打个比方,赠与人明确说要把自己的一台电脑送给对方,对方也愿意收下,这样就可以认定是赠予。
就算没有正式的赠予合同,从一些行为也能看出赠予的意图。比如给别人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买贵重物品给对方,又没有债务关系,也没说要对方回报,这种情况就可以看成是赠予。
赠予一般是无偿的。要是一方给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得支付相应的钱,那就不是赠予了,可能是买卖之类的其他法律关系。
在一些特殊节日或者场合,按照风俗习惯送财物通常也会被认定为赠予。像结婚、生日的时候送的礼金、礼物等。
但赠予在某些条件下是能撤销的。要是赠与人经济状况变得很差,严重影响到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就可以不再履行赠予的承诺。要是受赠人严重伤害了赠与人或者他的近亲属,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又或者不遵守赠予合同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把赠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