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期间女方偷偷拿走1万块钱,最终会有啥后果,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这1万块属于夫妻两人一起拥有的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是一方偷偷藏起、转移、变卖、损坏、浪费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编造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对干这种事的一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就算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这种行为,也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要是这1万块是对方个人的财产,女方的行为可能就构成了盗窃罪。简单来说,盗窃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偷拿走公家或者私人财物,数额比较大,或者多次偷拿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偷拿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就算“数额较大”了,女方拿了1万块,已经达到了构成盗窃罪的标准。一旦构成盗窃罪,就可能要受到刑事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可能要交罚金。
3、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以先跟女方好好沟通商量,要是协商不成,那就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既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分割财产,也可以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