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事故认定书一般由交管部门作出,用于划分事故责任,它在司法里属于一种证据。很多人会疑惑,检察院对事故认定书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其实,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对事故认定书提出质疑。要是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认定书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有误、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就会对其展开审查。
若检察院认为认定书有问题,有两种处理办法。其一,要求公安机关重新调查、认定。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提纠正意见,让其重新调查事故并给出新的认定书。其二,在审查起诉阶段,若检察院结合全案证据判断,觉得认定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就不会采信它,而是依靠其他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
需要注意的是,检察院不能直接推翻事故认定书,只能通过法定程序促使其被重新认定或不被采信。最终事故认定书结论是否改变,要依据重新调查结果和相关证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