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或单位资金的行为是否犯罪、如何定罪,得看具体情况。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要是利用职务方便,把公款挪作个人使用,干非法的事儿,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去搞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这就会按挪用公款罪来处理。比如挪用公款一万多,要是没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要是用这笔钱去进行非法活动,就算没达到数额标准,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给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就构成挪用资金罪。按照规定,挪用资金搞非法活动,入罪标准一般是六万元,要是只挪用一万多元去干非法的事儿,通常不构成犯罪;要是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没还,入罪标准一般是十万元,这种情况下也很难认定为犯罪。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不管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都别轻易去挪用公款或单位资金。一旦有挪用的想法,要先想想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如果不小心陷入这类案件,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最终的定罪,得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