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妻子若主张要房子,得分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房子是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属于个人的,离婚的时候不参与分割,妻子没办法主张分割这套房产。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商量着处理。要是妻子和丈夫能达成一致,让妻子取得房屋所有权,那就按照商量好的来,妻子给丈夫相应的房屋折价款就行。
可要是双方商量不拢,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出资情况、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判决。要是妻子想拿到房屋所有权,就得证明自己更适合拥有这房子,像自己在抚养子女,房子是生活必需的,或者自己对房子出资比较多等。要是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妻子,妻子就得按照房子的市场价值,给丈夫相应的折价款。
另外,如果房子还有没还清的贷款,拿到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接着承担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