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案件里,要是被告不接收传票,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如果被告拒绝收传票,法院可以用留置送达的办法。就是让送达的人找相关基层组织或者被告单位的代表过来,讲清楚情况,在送达回证上写清楚被告拒收的原因和日期,然后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被告住的地方;也能直接把诉讼文书留在被告住所,同时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这样就算送达成功了。
2、要是留置送达也没办法做到,法院还能进行公告送达。从发出公告那天开始,过了一定时间,就当作已经送达给被告了。公告送达之后,被告还是没到法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不过呢,离婚诉讼和当事人的人身关系有关,所以法院在进行缺席判决的时候会特别小心。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经过合法传唤却不到庭,而且原告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要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法院也会依法作出判决。